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桐柏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桐柏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桐柏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桐柏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桐政土〔2024〕26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县转用桐柏县安棚镇1个镇安棚村等2个村安棚村二组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605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65公顷,共计0.6321公顷(其中:耕地0.6056公顷),作为桐柏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农用地。二、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南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