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严格控制确山县邢河水库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的请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严格控制确山县邢河水库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的请示驻政文〔2024〕9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确山县邢河水库是以农业灌溉、工业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生态用水保障、回补地下水、水产养殖、旅游开发等功能的中型水库枢纽工程。邢河水库建设能有效改善臻头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留庄、普会寺等镇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邢河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水库总库容1573万m3,设计灌溉面积为1.2万亩,工程等级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邢河水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泄洪闸、输水洞、泵站、桥梁、险工岸坡防护、管理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涉及确山县任店镇、新安店镇、留庄镇、普会寺镇。根据《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第八条规定:“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在实物调查工作开始前,应当向水利水电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发布停建通告。停建通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发布。涉及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水利水电工程,由省项目主管部门征求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发布。”目前,《确山县邢河水库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细则》已完成,前期开展实物调查的条件已具备。为加快推进确山县邢河水库项目建设,及早开展实物调查工作,恳请省政府审定发布严格控制确山县邢河水库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妥否,请批示。